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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红双喜金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 险种类型: 投资/分红
保险期限: 20、30年 销售机构: 新华人寿
投保年龄: 满30天-60周岁 缴费年限: 一次交清,5、10、15、20年年交
详细介绍:

产品类型 两全保险、银保产品、分红寿险。
  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
  产品推出时间 2010。
  适保人群 满30天60周岁。
  保险期间 20、30年。
  保险利益 1.关爱年金: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2.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每满五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
  3.疾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或民航班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在交通工具内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300%。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5.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缴费方式 一次交清,5、10、15、20年年交。
  投保额度 每份1000元,多购不限。
  犹豫期 10天。
  备注 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或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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